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辩护有道,为当事人大幅降低刑期!

辩护有道,为当事人大幅降低刑期!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7 · 1266人看过
导读:2021年8月6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单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作出判决。这一判决,让单某某及其家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辩护有道,为当事人大幅降低刑期!

原来,单某某自2015年起就在自己家中雇佣员工进行炒面加工生产。为了让炒面更加劲道、口感好,他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食品生产所禁止的硼砂。公诉机关指控单某某每天能生产炒面1500斤左右,以每斤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认定其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并建议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要知道,51万元的涉案金额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如果指控成立,单某某面临的将是漫长的牢狱之灾。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单某某委托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刘刚律师为自己辩护。刘刚律师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获得过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他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并且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专业资质完整,跨领域知识储备丰富。

刘刚律师接手案件后,认真研究案卷材料。鉴于单某某对罪名认可,他着重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辩护。他指出,单某某从面粉供应商赵XX处购进面粉生产炒面,但其向赵XX的汇款还包括购买食用油的款项及偿还赵XX借贷的款项,此金额应予扣除;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某某的供述,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也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进行简单地推算。

最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刘刚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单某某生产、销售金额为51万元的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被告人单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原本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单某某,在刘刚律师的成功辩护下,大大降低了刑期。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准确认定涉案金额至关重要。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生产经营者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了追求利益而使用违禁添加剂。

刘刚律师在执业的这些年里,办理过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正是因为有多年的积累,他才能在本案中找准关键突破口,从涉案金额方面进行有力辩护。他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在安徽大学法学院学习期间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证据分析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