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领域,不少当事人面临着复杂的纠纷,债务人常以各种理由逃避责任,债权人则陷入追款无门的困境。同时,遗产继承方面也存在诸多争议。黄俊华律师自2022年进入债权债务化解领域,是国内较早一批投身该领域的律师,主要服务面临债权债务纠纷、遗产分割等问题的当事人,致力于为他们化解矛盾。
在保供物资款“三角债”案件中,委托人XX公司在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向吉贡XX供应猪肉。累计供货金额达122,808元,吉贡XX支付了51,467.5元后,剩余71,340.5元未付,且否认买卖关系。其辩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公司只是代付款,双方不存在直接买卖合同关系。XX公司陷入困境。
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在于XX公司与吉贡XX之间是否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孙X、张X的行为能否代表吉贡XX。他收集了关键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张X提供开票信息,孙X提供提货联系人是吉贡XX法定代表人,XX公司开具发票,吉贡XX支付部分货款,且吉贡XX确认孙X、张X为联络人。黄律师提出核心观点,孙X、张X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特征,吉贡XX系保供企业,XX公司有理由相信交易相对方是吉贡XX。对于“代付”说,黄律师反驳其不符合常理。最终,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孙X、张X代表吉贡XX采购,双方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吉贡XX支付货款71,340.5元。此案件启示是,在复杂交易中,认定买卖关系不能仅看合同形式,“表见代理”可打破迷局。
另一起遗产分割案件中,委托人李XX因母亲朱XX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闹上法庭。2015年签订《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朱XX出售房屋后获50%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2020年房屋出售,朱XX名下对应118万余元。2023年朱XX去世,发现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坚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分割。李XX和姐姐认为弟弟擅自支取巨款,应返还分割。
黄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核心争议是119万元售房款是遗产还是母亲生前已处分财产。他收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通过调查令调取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还原资金流向。庭审中,弟弟陈述多次矛盾,黄律师指出母亲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弟弟有支配钱款便利,其解释不应采信。邻居作证弟弟照顾母亲较多,但黄律师主张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不能替代法定遗产分割规则,弟弟可酌情多分但不能独占。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19万元售房款为遗产,弟弟酌情多分,须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
这两起案件体现出,黄俊华律师在处理债权债务和遗产纠纷时,会全面梳理案件,收集关键证据,分析争议焦点,运用法律规则进行有力抗辩。在面对复杂纠纷时,他善于从证据和法律角度出发,挖掘案件背后的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对于债权债务纠纷,注重合同关系的认定和证据链条的构建;对于遗产纠纷,关注资金流向和遗嘱的合法性等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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