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供物资款“三角债”案中,原告XX公司主张与被告吉贡XX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提供了销售单、发票、微信群聊天记录等证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为被告应支付剩余71,340.5元货款。被告吉贡XX初始困境在于虽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否认买卖关系,辩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只是代付款。证据缺口在于无法有力证明其“代付”主张。黄俊华律师从表见代理方向切入,收集微信群聊天记录、开票信息、付款行为等证据,指出即使孙X、张X不是正式员工,其行为足以让原告相信代表被告,符合表见代理特征。庭审中,针对被告“代付”说,律师反驳其开票抬头和付款后的行为不符合常理。最终法院认定表见代理成立,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八旬母亲去世后遗产分割案里,原告李XX和姐姐主张弟弟李X支取的119万元售房款是母亲遗产,应依法分割,依据家庭协议和银行流水等证据。被告李X坚称款项是母亲生前赠与或用于日常开销。其初始困境是支取款项的解释前后矛盾,证据缺口在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赠与”“还款”“日常花销”等说法。黄俊华律师通过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抓住被告陈述矛盾点,指出母亲高龄大额资金操作不合常理,同时认可弟弟照顾付出,但主张不能独吞遗产。庭审中,针对被告各种说辞,律师逐一反驳。法院认定119万元为遗产,判决弟弟酌情多分并支付原告折价款。
义务帮工受伤赔偿案中,原告姚XX主张因义务帮工受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提供报警回执、住院记录、视频录像等证据,依据相关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被告蒋X称与己无关,郑X称已劝阻,货主公司称不负责装卸。被告初始困境在于难以摆脱责任关联,证据缺口在于郑X无法证明明确拒绝帮工。黄俊华律师精准锁定义务帮工法律关系,梳理各被告角色,反驳被告抗辩。庭审中,针对被告各执一词,律师指出郑X无有效拒绝帮工证据,蒋X转交卸货事务存在过错。法院认定被帮工人为郑X,判决其承担60%责任。
从这三个案例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精准运用法律规则,如表见代理规则,为被告找到合理法律依据;二是全面收集关键证据,通过调查令等方式还原事实真相,弥补被告证据缺口;三是抓住对方陈述矛盾点,有力反驳对方主张,维护被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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