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赢得官司,可实际上远不止如此。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2009年转行成为律师。这种独特的经历让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以张某将租赁的价值200余万元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且撤离时未告知为由,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否定其非法占有故意,明确这属于民事纠纷。他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即便该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也维持了决定。此案件虽胜诉,但双方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都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资金流转频繁,他从中获利4000元。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让万X认罪认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审判阶段法院也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个案子各方都比较满意,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又让当事人得到了相对轻缓的处理。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非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而是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无论是不起诉、缓刑还是从轻量刑,只要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对当事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那就是真正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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