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村民委员会与两家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中,2013年村集体将一处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同时明确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等。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经催告仍未足额支付。村集体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起诉。
崔易蓬律师接手案件后,进行了全面的工作。他固定违约证据,调取了租赁协议、租金支付流水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欠款达数百万元。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明确合同解除节点,指出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符合解除条件。针对承租方“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崔律师指出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一旦生效不可逆转,承租方补缴款项不影响违约认定,合同约定的解除后果应被尊重。同时,根据承租方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最终,法院采纳了崔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部分诉求。
在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甲与原共有人乙共有某村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各占二分之一份额。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案涉不动产被征收,补偿款近200万元由甲指定的侄女丙、丁代为领取。甲与戊结婚十余天后去世,戊起诉要求分割甲名下二分之一补偿款并让丙、丁全额返还。崔易蓬律师接受丙、丁委托,进行了多方面的工作。他核查权属与出资,梳理征收补偿明细,收集锌铁棚搭建收据等证据主张专属权益;固定赡养事实,调取甲的住院病历、走访村民制作证言笔录,证明丙、丁长期照料甲;进行婚姻关系与过错抗辩,指出戊与甲婚姻关系存续短且未尽扶养责任;进行程序抗辩,申请对甲生前笔迹鉴定。最终,法院采纳部分观点,认定部分款项不属于共有财产,丙、丁因扶养甲较多分得30%款项,判决丙向戊返还67万余元,驳回其他诉求。
还有一起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纠纷,委托人先后于2010年、2013年与被上诉人签订两份协议。被上诉人主张协议无效要求返还差额款项及利息,委托人认为2013年协议是终止及补偿协议且诉求已超诉讼时效。一审部分支持被上诉人请求,委托人委托崔易蓬律师上诉。崔律师精准定性协议性质,主张2013年协议是终止结算协议;厘清法律关系与时效,指出合同无效确认之诉不受时效限制,返还财产请求权缺乏基础;实地调查与证据梳理,强调被上诉人收回土地已获益,再获退款构成不当得利。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维持2010年合同无效判项,撤销2013年协议无效及返还款项判项,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求。
崔易蓬律师执业20多年来,累计承办案件超过3000件,秉持“执法律之剑,护客户周全”的执业理念,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展现出专业、严谨的办案风格。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土地租赁、继承和转让等法律事务中,准确把握合同条款、固定证据、明确法律关系至关重要。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和证据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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