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债权人手持借条却难以收回欠款,面临着债权实现难的困境。原告WX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被告D某向其借款后,经催要仍有12万元欠款未偿还。20XX年X月X日,WX为维护自身权益,将D某诉至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此时,沈玉玮律师介入此案。
沈玉玮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在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他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处理过众多类似的民间借贷案件。面对此案,沈玉玮律师第一反应是不能让案件陷入漫长的实体审理,因为这可能面临审理周期长、被告配合度低等问题,影响回款效率。所以他迅速确定了“以调解促回款,锁定债权核心,兼顾效率与权益”的核心办案思路。
沈玉玮律师熟悉调解程序规则,深知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调解是快速实现债权的有效途径。他在案件介入初期就与时间赛跑,采取了一系列非常规策略。首先,他系统整理证实借贷关系成立及欠款金额的关键证据,明确12万元债权的合法性与确定性,为调解谈判奠定坚实的事实基础;同时与原告充分沟通,确定“债权总额不缩减、还款计划可协商、设置违约保障”的核心底线。
接着,沈玉玮律师主动与审理法院承办法官沟通,表达原告愿意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意愿,借助法院的中立地位推动调解进程。同时与被告进行专业、坦诚的协商,向其释明拒不偿还欠款的法律后果,消除被告的抵触情绪。如果按照普通代理方式,可能就直接进入实体审理程序,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而沈玉玮律师的行动,为快速解决纠纷创造了可能。
之后,沈玉玮律师结合被告的还款能力与原告的回款需求,提出“分期还款+违约加速执行”的调解方案。既为被告设置了可承受的每月还款额度,又保障了原告的债权逐步实现。在调解协议磋商过程中,他重点推动设置“违约加速执行”条款,从法律层面为原告的债权实现筑牢保障。
最终,在沈玉玮律师的专业推动与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20XX)苏XXXX民初XXX号民事调解书,被告D某确认差欠原告WX12万元,自20XX年X月起,每月XX日前向原告偿还XXX元,直至款项全部偿清。若被告有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XX万元未偿还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虽然调解协议已经达成,但后续仍存在被告不履行的风险。沈玉玮律师为原告保留了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债权的权利。他告知原告,若被告不履行协议,可直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为原告的债权实现保留了最后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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