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玉溪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法院立案通知,该公司起诉云南环保有限公司等多家被告,要求支付工程价款、逾期支付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等,共计4432.95元。云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了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的柴昊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已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尤其在建设工程类合同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此前他处理过一起相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拖欠工程款。在这个案件中,柴昊然律师接到委托后,迅速对案件展开了全面的梳理。他仔细研究了原告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工程签证、结算报告、施工日志等,同时也深入分析了被告方的相关合同和资料。
在庭审过程中,柴昊然律师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他针对原告提出的诉求,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反驳。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的部分,柴昊然律师通过对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的精准解读,指出原告的主张缺乏依据。他强调,在判断连带责任时,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能随意扩大责任范围。
柴昊然律师还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深挖细究。他发现原告在部分证据的提供上存在瑕疵,比如一些工程签证的签字手续不完整,结算报告的数据存在误差等。他抓住这些细节,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辩论,为被告争取了有利的局面。
经过审理和公开开庭,2026年1月20日,法院作出了判决。云南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尚欠工程款2252.12元及暂计至2025年10月15日的逾期付款利息339.74元,杜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云南有限公司应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50.42元,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在这个案件中,柴昊然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当事人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他在证据链的拆解和程序辩护上的关键动作,展现了一名优秀刑辩律师的素养。柴昊然律师始终秉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精细化的辩护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行业同仁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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