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公司承包浦北XX消防工程,虽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于2021年7月竣工验收合格,同年12月也提交了完整结算资料,但被告浦北XX公司长期拖延结算,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被告辩称工程未最终结算,其唯一股东广东XX公司主张财产独立,不应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在追款陷入困境时,北京XX公司委托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代理此案。吴震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6000多件,尤其在建筑工程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0余件。面对此案,吴震律师深知关键在于突破结算争议和证明股东连带责任,他决定从合同条款和证据收集入手。
在处理此案过程中,吴震律师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则。对于被告“以未结算为由拒付工程款”的抗辩,他紧扣合同条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举证期限内收集并整理好原告按约提交结算资料、被告逾期未审核亦未反馈的证据。若按普通代理,可能会陷入漫长的结算争议中,导致回款时间无限期延长。而吴震律师果断出击,成功主张“发包人恶意拖延视为认可结算”,直接锁定了欠款金额。
在处理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问题上,吴震律师熟练运用《公司法》一人公司举证倒置规则。他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广东XX公司自证财产独立,若普通代理可能会忽视这一关键规则,无法有效追究股东责任。最终,因广东XX公司未能证明财产相互独立,法院依法判决其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吴震律师严格把握行权期限与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请。他深知若错过行权期限,优先受偿权将无法实现。通过精准的操作,成功为消防工程价款确立了优先受偿权,优于普通债权,大幅提升了回款安全性。
本案法院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主张,实现了“工程款+违约金+优先受偿+股东连带”四重胜诉。但考虑到执行阶段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吴震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已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部分资产。他告知当事人,若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依据保全裁定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查封资产,这一安排为当事人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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