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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追讨借款本金及利息,律师助力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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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5 · 10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建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1020161083151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879462934
代表案例:6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魏建明主任律师自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年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常年担任数家乡镇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具备了较为专业的理论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民事、刑事案件及法律援助案件均获得不少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多次受到委托人以及法律援助当事人送的锦旗,是一位负责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律师,如在2019年期间,代理一起受伤者的提供劳务案件的诉前调解,而该案赔偿方找到魏主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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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A经案外人介绍向被告A、被告B出借120000元,二被告仅归还部分款项后拒不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后,在20XX年通过梳理补强债权凭证、论证借贷关系合法性等动作,推动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支持原告全部诉求的判决,体现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优势。目前案件已完结,原告权益得到保障。
出借人追讨借款本金及利息,律师助力获法院支持

被告A和被告B在庭审中抛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观点,他们坚称“实际出借人为案外人、原告系职业放贷人”,并且主张“已超付本息应抵消”。这一系列抗辩给原告A带来了巨大的程序劣势。按照他们的说法,如果原告是职业放贷人,那么借贷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原告的诉求很可能会被驳回。一审时,法官似乎也受到了这些抗辩的影响,对原告的主张产生了质疑,这让原告A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

就在原告A一筹莫展之际,魏建明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魏建明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千件,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没有被被告的抗辩吓倒,而是转换了赛道,从证据梳理和法律论证入手,寻找突破点。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反复强调原告系职业放贷人,借贷合同无效。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为职业放贷人,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有效。魏建明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民间借贷案件,总结出一套严谨的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方法。他首先当庭展示了原告的银行流水、资金往来记录等证据,证明原告的出借款项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临时周转资金,且临时周转资金已归还,并非以放贷为业。接着,他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详细阐述职业放贷人的认定需具备“经常性、反复性、营利性”等特征,而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原告系职业放贷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被告代理人听后,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开始坐立不安,试图寻找其他理由反驳,但却显得底气不足。

对于被告提出的“实际出借人为案外人、已超付本息应抵消”的抗辩,魏建明律师从债权凭证的效力出发,指出《借条》《收条》均明确载明出借人为原告A,二被告向案外人还款系其自身行为,不能对抗原告的债权。同时,针对被告主张的“超付本息”,他指出该部分款项系二被告与案外人的其他经济往来,与本案无关,应另案处理。被告代理人在魏建明律师的有力反驳下,无言以对,只能沉默。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持有《借条》《收条》、120000元银行转账凭证等债权凭证,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二被告的抗辩无充分证据证明。法院判决二被告向原告A返还借款本金48000元、按年利率12%支付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支付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1075元由二被告负担。

虽然本案已经胜诉,但魏建明律师也指出,在执行阶段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困难。为了避免更坏的结果,他建议原告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的相关财产。这一安排为原告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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