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XX起诉称,这2685吨玉米是合伙财产,冉某某售卖后没分配货款,要求冉某某支付自己应得合伙所得及利息。薛XX觉得案涉玉米出货价是2600元/吨,按他的算法,自己应得净额XXX元。
这案子争议焦点不少。一是这2685吨货物是不是合伙财产;二是合伙没清算,薛XX能不能直接主张分割货物对应的款项;三是薛XX的诉讼请求有没有滥用诉权的情况。
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丁婷律师接手了被告冉某某的案子。丁婷律师团队迅速行动,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了有效的抗辩策略。他们明确本案关键在于“合伙未清算状态下能否径直分割财产”,并采用“否定举证效力+主张滥用诉权+援引法律规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三层抗辩策略。
律师团队全面深挖证据关联。他们发现薛XX曾以某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就《站台余货明细表》中部分货物(1987吨)起诉案外公司,主张货物归公司所有,结果败诉。现在又把这部分货物算进2685吨里,当合伙财产要求分配,前后矛盾,存在滥用诉权的嫌疑。同时结合另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合伙未清算”事实,以及《站台余货明细表》缺乏关键约定的缺陷,从事实层面反驳了薛XX的主张。
在法律适用上,丁婷律师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伙财产的规定,向法院清晰阐述了合伙经营“整体清算、统一分配”的基本规则,说明薛XX径直主张财产分割不合法。
最终,法院采纳了丁婷律师团队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薛XX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驳回他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薛XX自行负担。薛XX原本主张的款项金额高达232万余元,丁婷律师团队的专业抗辩,让冉某某避免了巨额财产损失。
这个事儿给咱们普通人提个醒。合伙经营一定要签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遇到纠纷别冲动起诉,合伙没清算就想分割财产,法律可不支持。
丁婷律师从事法律相关行业12年,处理过百余件案件。在这起合伙合同纠纷中,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定位争议核心,深挖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制定出有效的抗辩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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