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的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里,张居宽律师正专注地研究着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材料。纸张在他手中翻动,发出沙沙的声响,他时而皱眉沉思,时而在纸上记录着关键信息。
张居宽毕业于南京大学,扎实的专业知识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不仅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还是中共党员,同时身兼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拥有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赵X、刘X因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庭审中,各方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张居宽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清晰地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他引导法庭关注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和详细的证据分析,协助法院查明了案件真相。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在这个过程中,张居宽展现出了卓越的证据链条重构能力,他将看似繁杂的合同关系、资金往来等证据进行梳理,形成了清晰的证据体系,让事实一目了然。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溺水身亡,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张居宽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积极收集证据,配合法院进行现场勘验。他深知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确定事发道路的管理者以及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在庭审中,他依据收集到的证据,有条理地阐述观点,为原告争取合理的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相关被告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其中离不开张居宽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对法律规定的精准运用。
张居宽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他明白,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可能关系到他们的财产、名誉甚至生命。在处理案件时,他不仅追求法律上的公正,还注重法理与人情的交融。他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用自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技能,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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