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XX接到法院立案通知时,心中满是期待,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网约车停运损失讨回公道。他委托了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娟娟律师代理此案。李娟娟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事故发生于2020年10月3日,杨XX驾车与孙XX车辆碰撞,造成孙XX车辆受损及乘车人受伤。孙XX的车辆被送至维修公司,XX公司虽支付了维修费,但对于停运损失,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孙XX起诉要求赔偿13590.96元的停运损失。
一审中,XX公司认为停运损失是间接损失,不应由其赔偿,还主张因维修单位采购配件及孙XX个人原因导致维修时间过长,属于人为扩大损失,且孙XX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实际收入。李娟娟律师此前处理过多起类似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仔细研究了维修单位出具的“维修证明”及维修结算单,这些证据能够证明车辆的停运时间以及孙XX并无故意拖延修理的情形。在法庭上,李娟娟律师据理力争,指出XX公司关于停运损失是间接损失属于免责事项的抗辩没有相应证据支持。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孙XX要求停运损失的主张,认定停运时间为24天,依据相关标准判决XX公司赔偿6828元。
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李娟娟律师再次展现出专业的素养。她在面对XX公司上诉主张停运天数认定过长的问题时,再次强调一审中提交的维修证明等相关证据的有效性。她指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停运时长及车辆维修情况,一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判令XX公司赔偿相应停运损失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XX公司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娟娟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孙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她作为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等,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她曾荣获2021年度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是一位值得信赖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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