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原告XXX与被告XXX因代持股合同产生纠纷。2018年XX月XX日,原、被告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代持公司23%股份,被告承诺原告年薪保底8万元。2020年1月原告离职后,被告拖延办理股权变更,还以办理变更为由要求原告垫付7000元,却始终未完成变更,原告多次协商无果。
该案处于一审立案后的开庭审理阶段,原告委托吴俏俊律师代理此案。吴俏俊,2014年开始执业,杭州律师,主要处理民商事类案件。在案件中,吴俏俊律师精准梳理代持股委托关系,通过向被告发送律师函的方式固定了解除协议的事实。同时,吴俏俊律师收集并提交了合作协议、工商截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的证据链,以此证明被告存在违约行为。这么做的理由是,通过律师函可以明确告知被告原告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固定这一重要事实;而完整的证据链能够有力地支撑原告的诉求,证明被告在代持股协议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包括拖延办理股权变更、欠付工资以及未返还垫付款等。
最终,法院采纳了吴俏俊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已解除,被告协助原告进行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并支付原告工资差额及垫付款合计47713.5元。
本案从梳理委托关系到成功解除协议并追回款项,关键在于吴俏俊律师精准梳理代持股委托关系,通过律师函固定解除事实并提交完整证据链的操作。这种方法在代持股合同纠纷这类案件的处理中,通过明确法律关系、固定关键事实和提供有力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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