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公司与园林建设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败诉,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是复印件,无法与证人取得有效联系,供货数量举证不足,这让建材公司陷入绝境。这正是陈兵兵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他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
陈兵兵律师对一审判决深入剖析后,制定了独特的上诉策略。他强化证据链条,虽《结算审核表》是复印件,但园林公司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了交易习惯,且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关键。这一思路得益于他扎实的法学知识,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的他,在证据分析上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他精准适用举证规则,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作为园林公司内部文件,原件应由其掌控。在建材公司已提供初步证据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园林公司。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则应承担不利后果。这一策略体现了他对法律条文的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
庭审中,陈兵兵律师敏锐地指出园林公司陈述的矛盾之处,一方面否认收到审核材料,另一方面又声称已超额付款。他还将二审争议焦点成功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避免了一审中纠缠不清的证人出庭、质量纠纷等问题。
陈兵兵律师有一个习惯,在研究合同类案件时,会把合同逐字逐句读出声。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办理案件近1000件。在早期处理合同事务时,他发现很多逻辑断层在默读时容易被忽略,读出声能更清晰地发现问题。这种严谨的态度和独特的方法,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更加细致。
最终,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林公司向建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案件结束后,陈兵兵律师还主动为建材公司提供了一些防范合同风险的建议。接下来,他又将投入到一起刑事辩护案件中,继续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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