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杜XX在案件审理中经公告送达未到庭应诉,而担保人魏X则使出一招“狠棋”。他辩称借条已过十年“失效”,还对借条上自己的签字不予认可,却又不申请鉴定。这一动作让出借人刘XX陷入了程序劣势。刘XX早在2021年首次起诉,却发现担保人“魏X”实际姓名有误,无奈撤诉后重新起诉。一审时,由于借款发生在2013年,时间跨度长,且是现金交付无银行转账记录,证据链薄弱,再加上担保人的抵赖,情况对刘XX十分不利。就在这时,张书雯律师接手了此案。
张书雯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百件,在各类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在于能否证明借贷事实、利息计算是否合理以及担保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张律师运用其擅长的证据梳理能力,指导刘XX整理并提交了借条、收条等关键书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当魏X否认签字真实性时,张律师通过清晰地展示证据,当场瓦解了魏X的抵赖论证。魏X面对完整的证据链,一时无言以对,陷入沉默。
在利息计算方面,张律师准确计算逾期利息,分别适用银行贷款贷款和利率标准R标准标准标准标准标准标准标准标准的标准,最大限度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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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LPR标准分段分段主张,最大限度地维护维护维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益。对于担保责任问题,张律师在在起诉前就对其作出了准确的法律预判,并向刘XX充分释明了担保人可能因保证期间已过而免责的风险,管理了当事人的预期。
最终,202X年,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X与杜XX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判决杜XX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也由杜XX负担。不过,由于刘XX在保证期间内未向魏X主张权利,至起诉时已远超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魏X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虽然担保人脱保,但张律师在整个过程中为刘XX争取到了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全额支持,追回了近十年的旧债。
目前,该判决尚在执行中。张书雯律师表示,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会进一步采取措施保障刘XX的合法权益,为其保留最后的受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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