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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案:律师精准辩护为被告争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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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456人看过
导读:被告人受委托加工组装假冒电子X产品,被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指控情节特别严重。李晖律师全程参与辩护,精准认定从犯,促成悔罪情节,提出专业量刑建议,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案:律师精准辩护为被告争取减轻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案件中,证据的审查和犯罪地位的认定是程序关键点。就本案而言,检察机关以被告人情节特别严重提起公诉,而证据核心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主犯以及是否存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执业24年、主办及协办各类案件逾千件的李晖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侦查阶段37天黄金救援期的重要性。在这个阶段,虽然尚无卷宗,但李晖律师凭借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数百起案件的经验,迅速安排会见被告人。

首次会见时,李晖律师不仅向被告人了解案情,更发挥其在刑事辩护领域长期积累的经验,向被告人详细讲解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侦查人员讯问下做出不利供述。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处于信息封闭状态,极度焦虑,李晖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适当的家人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李晖律师开始阅卷。他凭借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善于从笔录中寻找突破口。他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在这个过程中,李晖律师发现了一些细节,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例如,他通过比对发现被告人仅为加工方,无商标侵权主观故意,仅收取加工费等事实,这为认定被告人系从犯提供了关键证据。

李晖律师与检察机关进行了沟通。他提出被告人应认定为从犯,因为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检察机关初步认为证据不足,难以认定从犯。李晖律师补充理由,他结合自己办理多起同类案件的经验,指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从犯的构成要件,且相关证据足以证明。最终,检察机关认可了李晖律师的观点。

在审判阶段,李晖律师协助被告人家属完成部分退赃工作,指导被告人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面促成被告人的法定及酌定悔罪情节。同时,李晖律师结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针对案件涉案金额犯罪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向法院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晖律师关于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同时认可被告人初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部分退赃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李晖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减轻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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