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安X于2026年1月13日去世,遗留住房公积金257766.73元。原告韩XX系被继承人母亲,被告安X慧系被继承人女儿,二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以自己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为由,依据民法典中遗产分配应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继承人的规定,主张在遗产分割时予以多分,请求依法分割案涉住房公积金,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面临的初始困境在于原告提出的生活困难多分遗产的主张有法律依据,证据上也有原告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等客观情况支撑。郑汉斌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准确援引法律规定,围绕原告的客观情况,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按60%比例继承遗产,计154660元,被告按40%比例继承,计103106.73元,住房公积金由原告领取后7日内向被告支付相应份额,双方无其他争议。
在诈骗罪刑事案件中,2023年8月至12月,被告人洪X以帮助办理入学、虚构房产转让等方式,骗取两名被害人财物共计2260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家属已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认为应依法惩处,而被告方的初始困境是被告人有累犯这一法定从重情节。郑汉斌律师作为指定辩护人,重点围绕自首认定、退赔谅解、认罪悔罪展开辩护,提出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家属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辩护人主要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2025年1月19日,原告乘坐的小型客车与另一小型客车相撞,后又碰撞路边停放的轻型普通货车,造成原告多处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交警认定原告所乘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对方客车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路边停放车辆驾驶人无责任。涉案车辆分别在平安XX、太平XX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原告治疗终结后,因赔偿金额与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59749.84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方的初始困境在于事故责任明确,且原告有伤残鉴定等证据支持其赔偿诉求。郑汉斌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完整固定事故认定、病历、票据等证据。最终法院判决中国XX公司赔偿原告202263.79元,中国XX公司赔偿原告19698.66元,被告周某强赔偿原告8660.11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从这三个案件中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精准梳理有利情节,如在刑事案件中准确找出自首、退赔、谅解等从宽情节,形成从轻辩护体系;二是合理平衡不利因素,像在有累犯情节的案件中,最大化呈现从宽量刑依据,实现从轻处罚;三是注重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通过完整固定事故认定、病历、票据等证据,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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