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发生在永胜县。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他们迎来了女儿的降生。然而,随着孩子的出生,家庭琐事日益增多,被告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对原告和孩子打骂。2010年,原告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带着年仅3岁的女儿回到了娘家。她本以为丈夫会痛改前非,可没想到,自从她回娘家后,被告从未联系过她,也没有关心过孩子。原、被告双方分居长达6年之久,期间从未有过联系。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可被告均拒绝,甚至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仍坚称双方感情还在,不同意离婚。原告认为,两人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而且分居时间这么长,已经完全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孩子一直由她独自抚养,被告从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所以坚决要求离婚,并且希望女儿由自己抚养。
法院查明,原告回娘家后,被告确实从未联系过原告和孩子,孩子年满十周岁了,一直是原告独自抚养。原告提供了自己独自照顾孩子的生活记录、与被告协商离婚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表明被告多年来对家庭不管不顾。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的相关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本案中,双方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不能有效沟通,且分居长达6年,被告对原告和孩子不闻不问,没有尽到家庭责任,这些情况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同时,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已经与原告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由原告抚养孩子更为合适。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这起案件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的杨慧律师代理。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婚姻关系中,如果遭遇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遭遇家暴时及时报警、去医院验伤;分居时保留相关的居住证明、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能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时,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提供自己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证据。
回顾这起案件,妻子在不幸的婚姻中挣扎多年,最终在法律的支持下成功摆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孩子也能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成长。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的学历让她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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