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某传销案的上诉人被指控与他人共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传销案为典型网络新型传销,三个多月吸引注册会员超3万,实际参与人员2万+,层级最高达近百级,涉案金额超5亿元,一审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李星星律师介入二审后,开始全面梳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
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李星星律师面临着扭转一审判决的巨大挑战。李星星,2022年开始执业,湖北襄阳市律师,主要处理刑事辩护类案件。她仔细查阅了大量资料,将账号流水、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进行整理,并与鉴定意见和同案供述进行比对。她这么做是为了寻找案件中的关键辩点,以证明上诉人的违法所得计算有误、角色定位偏差以及存在自首情节。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李星星律师发现了三大关键辩点:一是违法所得严重虚高,一审未扣除相关费用,存在重复计算;二是角色定位严重偏差,上诉人仅起辅助、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三是上诉人系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主要事实,构成自首,一审量刑未充分体现从宽幅度。在庭审中,李星星律师当庭提交相关证据,重点论证上诉人未参与核心决策、未控制资金、未管理平台,仅负责线下宣传与团队维护,作用显著小于主犯,同时指出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辩护意见,撤销一审量刑,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核减至11万元。
本案从一审重判到二审大幅改判的关键,在于李星星律师在二审阶段对案件证据的全面梳理和精准分析。这种方法聚焦于违法所得计算、层级人数认定、主从犯区分、自首从宽等核心要点,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在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处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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