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刘XX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原来,2017年8月22日23时许,刘XX与同村村民酒后到县城KTV202房间唱歌,期间当众强行将手伸进点歌员王XX(未成年人)上衣内抚摸其乳房进行猥亵,反抗时还掐其手腕。案发后刘XX家人对王XX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谅解。一审法院认为刘XX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未成年人,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刘XX不服,案件陷入了上诉的焦灼状态。
此时,吴晓律师接手了此案。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全面细致地阅卷,对一审的所有证据、庭审记录等进行梳理。在阅卷过程中,他发现一审法院将KTV包厢认定为公共场所存在问题。KTV包厢具有相对封闭性,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场所。这一发现成为了案件的突破口。随后,吴晓律师进一步收集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文,以支撑自己的观点。他详细分析了“公共场所”的法律定义和构成要件,结合KTV包厢的实际情况,撰写了严谨的辩护词。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晓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KTV包厢不宜重复评价为“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并适用加重条款量刑,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依法纠正。撤销了一审五年有期徒刑的加重判决,改判刘XX为一年六个月。这一结果,让刘XX获得了更公正的判决,避免了过重的刑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吴晓律师依然秉持着“律师最大的德行就是诚实,同时必须把当事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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