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XX等诉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出现了一个令人意外的结果:海盐县人民法院基本采纳了原告方的核心主张及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四原告财产损失共计64032.48元,还承担大部分鉴定费和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这一结果背后,有着怎样的办案过程呢?
本案系一起因情感与劳务纠纷引发的恶性财产损害事件,被告持榔头闯入四原告住宅,砸毁新装修的瓷砖及一扇金属门。原告方的核心诉求是让被告全额赔偿故意毁坏财物行为所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及维权必要支出。而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损失金额的确定,尤其是修复费用的合理性与公允性;被砸金属门的权属及赔偿责任;高昂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面临着损失量化这一关键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鉴定。而吴艳霞律师作为一名退役士兵出身的律师,有着军人的严谨和果断。她所在的团队制定了“刑事民事证据联动、双轨鉴定锁定损失”的诉讼策略。
在证据固定与基础事实夯实方面,团队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保存了《受警回执》、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形成损害事实的完整证据链。同时,调取了关联的刑事判决书,利用生效刑事判决所认定的“被告故意毁坏财物”这一基本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奠定侵权成立的基石。这一做法得益于吴艳霞律师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
在锁定基础物损时,团队巧用刑事价格认定。在刑事侦查阶段,海盐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被毁瓷砖及辅料价值为7564.90元。团队将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有效反驳了被告“瓷砖仅值2000元”的主观臆断。这一举措体现了吴艳霞律师对证据的敏锐把握,她能够充分利用公权力机关委托作出的鉴定,为案件胜诉打下坚实基础。
对于被告可能极力抗辩的“修复费用”,团队没有被动等待。吴艳霞律师预判到被告会以“价格过高”为由进行否认,于是在诉讼中主动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损坏部位的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该鉴定报告最终认定修复费用为56467.58元,成为法庭采纳的核心依据。这一主动出击的做法,源于吴艳霞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她在过去处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时,就经常需要面对证据和费用方面的争议,从而培养了敏锐的预判能力。
庭审中,团队围绕两份鉴定报告的合法性、关联性、专业性展开论述,强调其作为定损依据的绝对权威。对于鉴定费,主张其为确定侵权损失范围的必要、合理支出,理应由败诉方承担。整个代理过程,做到了证据扎实、逻辑严密、诉求明确。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数额的认定,援引并完全采纳了相关鉴定报告,认为其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结论专业。鉴定费系为确定损失的必要支出,酌情由侵权方承担主要部分。
案件虽然已经判决,但它留下的痕迹仍在。对于原告来说,这场官司不仅是为了获得赔偿,更是为了讨回公道。而对于吴艳霞律师来说,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挑战和成长的机会。她将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