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湖南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审中,以靖江市某冶金电力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原审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判令上诉人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的判决。对于上诉人来说,这20万元的赔偿额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经营压力,一旦执行,可能会对企业的资金流转和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在此不利局面下,上诉人委托了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邵如阳律师代理二审。
邵如阳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是在知识产权领域,成功处理过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接手此案后,他迅速展开工作。首先,他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与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了逐项详细比对。在这个过程中,他仔细寻找未覆盖或等同特征认定的争议点,为上诉构建坚实的法律基础。例如,他会针对每一个技术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判断其是否真的落入了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突破点。
同时,邵律师还对原审判决中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原审判决中存在自由裁量空间过大、与侵权情节不匹配等问题。这一分析为后续的调解和上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二审程序中,邵律师并没有局限于传统的“非黑即白”的诉讼策略。他综合考量了诉讼周期、成本、商誉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主动向法院表达了调解意愿。他通过多轮与被上诉人的沟通,向对方清晰展示了上诉理由的合理性以及二审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在庭审中,邵律师围绕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运用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进行了有力的辩论。他的专业和严谨让被上诉人认识到了案件的复杂性和风险。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在面对邵律师的专业论证时,开始重新审视案件,不再坚持原审判决的赔偿金额。
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额远低于原审判决的20万元,降至16.88万元。这一结果不仅直接为客户节省了3.12万元的即期支出,还避免了后续可能因迟延履行产生的加倍利息。而且,调解方案明确约定了被上诉人在收到款项后立即申请解除对上诉人银行存款20万元的财产保全,迅速盘活了企业被冻结的资金,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
虽然案件以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但邵律师也指出,此类专利侵权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制度性困境,例如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不够明确等。不过,他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为客户争取到了最优的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了客户的经济损失,避免了执行风险,实现了案结事了,真正做到了以客户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用专业和责任为客户筑牢法律屏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