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在2024年1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觉得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便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相同。家属认为,卫健委在复议机关已明确指出应查处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且未能体现行政处罚应有的惩戒与教育功能,于是再次委托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杨向东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杨向东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虽不算长,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侵权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尤其专精于医疗损害案件。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律师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该认定具有法律效力,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自行回避或不予认定。
同时,团队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他们系统分析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属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予以认定,属典型“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该条例对医疗纠纷全过程规范的立法宗旨。此外,团队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在遇到类似行政纠纷时,大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并且要从全面的法律维度去审视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如果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杨向东律师在处理这起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时,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他能够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制定有效的代理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他在执业生涯中承办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在侵权领域和医疗损害案件方面。他担任着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在多个重要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都足以证明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认可度。相信在未来的法律事务中,杨向东律师会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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