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卷宗里,律师蔡碧洲注意到,一审法院在认定张X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数额时,包含了一笔200万元的预付款,而该笔款项对应的矿石并未实际交付。张X系XX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审法院认定其非法获利685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张X不服上诉,委托蔡碧洲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蔡碧洲律师从2024年正式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有不少经验。他深知在刑事案件中,精准梳理证据链条的重要性。接受委托后,他迅速展开工作,细致阅卷、梳理证据与事实。在紧张的二审时间节点内,他采取了严谨分析证据的策略。普通代理可能只是泛泛审查证据,但蔡碧洲律师却敏锐地发现了这200万元不应计入犯罪数额,且本案存在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定性争议。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蔡碧洲律师的辩护意见,纠正了一审犯罪数额认定错误,将犯罪金额核减200万元,最终认定非法获利数额为485万余元。同时,虽驳回单位犯罪的辩护主张,维持个人犯罪定性,但二审改判张X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不变,违法所得按核减后数额追缴,实现了有效减刑与犯罪数额大幅削减。
不过,案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犯罪数额认定和犯罪主体定性方面,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蔡碧洲律师在本案中严谨区分罪与非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边界,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若类似案件再次出现证据认定不清的情况,当事人仍可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而蔡碧洲律师的专业辩护,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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