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被指控犯罪,就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这种看法,在杨龙看来,需要被重新审视。
杨龙与法律的缘分,始于西南政法大学。在那里,他完成了本科与硕士的学业,系统学习了法学知识,也为日后的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毕业后,他怀揣着对法律的热爱与正义的追求,于2017年正式开启了律师生涯。
杨龙对刑事案件有着深刻的洞察。他认为,事实证据是案件的基石。在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控方指控的证据主要是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客观证据印证。杨龙抓住这一关键,坚持以证据链缺陷为核心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他还强调构罪要件的符合性。在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杨龙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他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也不容忽视。在余某某案中,原审审理程序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杨龙以此为突破口,使得案件多次发回重审,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在工作方法上,杨龙注重全面细致。每次接手案件,他都会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对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逐项梳理与论证。在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他详细查阅了公安机关的侦查笔录、价格鉴定意见书、被害人陈述、谅解书等证据材料,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
他也善于与当事人沟通。及时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主观心态及事后补救措施,核实关键事实,安抚当事人情绪,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及义务。在钟某某案中,他通过与钟某某的沟通,了解到其主动投案、积极退赃等情节,为辩护提供了有力依据。
同时,杨龙会根据案件情节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在钟某某案中,他分析出钟某某存在自首、初犯、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据此向检察机关请求作出不起诉决定。
执业生涯中,杨龙也面临过挑战。2022年,他代理了标的额超10亿元的建设工程案件。这类重大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证据繁多。但杨龙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每一个细节,最终取得了胜诉。
以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为例,杨龙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先会见钟某某,了解案件详情,安抚其情绪。接着全面查阅卷宗,梳理证据。经分析,他认为钟某某存在多项从宽处罚情节,便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
杨龙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他作为律师,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如今,他担任着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还身兼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等职务。他将继续秉持“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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