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为他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原告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面对这起复杂的侵权案件,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深入分析事发道路管理者、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在庭审过程中,他能够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的诉求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丰富的实务经验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游刃有余。他积极协助法院进行现场勘验,核实案涉道路相关情况,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陈述,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部分赔偿,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和XX县XX镇人民政府分别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
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他作为原告甲公司的代理律师,面对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的情况。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案件的关键问题,即《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他引导原告收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在庭审中对证据进行有力质证与认证。然而,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他在案件中的专业表现可圈可点,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他作为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原告称被告将涉案工程转包给自己,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他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领导能力和专业水平。他积极组织团队,收集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激烈辩论。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协助法院查明了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外,他还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并且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这些职务和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为他处理复杂案件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视角。在处理企业相关案件时,他能够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服务。在日常法务工作中,他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凭借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而这位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多元纠纷中不断突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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