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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律师经手:茶叶代销商欠款不还,法院判其付本息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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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445人看过
欠款追讨专业律师 李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1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820181102752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26113114
案例展示: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熙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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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茶叶个体户把茶叶交给同行代销,对方却拖欠货款,最后结果怎样呢?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案子。
李熙律师经手:茶叶代销商欠款不还,法院判其付本息及律师费

案件背景

委托人是个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他把自己的茶叶存放在另一个茶叶经营个体户的仓库里,双方约定茶叶销售得经过委托人同意。后来,这个代销的个体户在得到同意后卖了茶叶,却没把钱给足,只付了一部分,剩下的就找各种理由拖着不给。2020年4月,在委托人的催收下,代销个体户写了张欠条,承认还欠55376元茶叶款,还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并且约定因为这笔债权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追偿费用都由他承担。可到了还款期限,他只付了6000元,剩下的49376元一直赖着不给。委托人没办法,就委托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向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下的茶叶款、资金占用利息,还要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欠条是否有效

被告说欠条是在委托人威胁、谩骂的情况下写的。李熙律师指出,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在欠条写好之后产生的,只能说明委托人催款时的情况,根本不能证明写欠条的时候被告受到了人身威胁、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被告自己都承认欠条是他亲笔写的还按了手印,所以这个欠条是合法有效的。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认定欠条有效。

焦点二:茶叶单价是否合理

被告又说欠条里约定的茶叶单价不合理。李熙律师反驳道,欠条里已经明确写了茶叶单价和总金额,被告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欠条上签字按手印就表示他认可这个金额,现在说单价不合理没有事实依据。法院认同了李熙律师的观点,认定茶叶单价合理。

焦点三:被告能否以与实际买受人的债务关系拒付货款

被告称茶叶实际买受人没给他钱,所以他没能力一次性支付,只同意分期支付或者用茶叶抵债。李熙律师强调,被告和实际买受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本案没关系,不能成为他不向委托人支付茶叶款的理由。法院也支持了李熙律师的看法,认为被告不能以此为由拒付货款。

案件结果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并且从2020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5.005%计算支付49376元茶叶款到还清为止的资金占用利息。

2.案件受理费1034元,减半收取517元,由被告承担。要是被告没按判决规定的时间给钱,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诉讼请求基本都实现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商业交易中,签订书面协议很重要。就像这个案子里的欠条,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非常关键的证据。所以大家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包括货物的数量、价格、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还有,催款的时候要注意方式方法,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茶叶代销欠款的案子中,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了充分维护,这离不开李熙律师的专业代理。李熙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让她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执业的这些年里,她积累了丰富的实战办案经验,处理过百余起成功案例。在本案中,面对被告的种种抗辩,她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准确抓住关键问题,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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