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某公司与北京某某公司签订《机械设备采购合同》后,依约交付设备并完成验收,之后还加购了配件。然而,北京某某公司却拖欠起重机质保金及配件尾款合计10多万元,南京某某公司多次催告无果。此时,南京某某公司面临着货款难以收回、合法权益受损且缺乏有效应对手段的直接困境。
202X年,南京某某公司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介入此案。刘智律师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与本案的买卖合同纠纷高度相关。刘智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反应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初步策略是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来应对被告可能的抗辩。
庭审中,北京某某公司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仅提交书面答辩状,主张已足额支付设备货款,否认存在配件买卖合同关系。刘智律师熟悉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和举证期限等程序规则。在紧张的庭审准备期间,他采取了非常规策略,没有局限于常规的证据收集,而是深入挖掘案件细节。他仔细整理了南京某某公司提交的材料入库验收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资金申请单及北京某某公司10多万元配件款支付记录。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如果按照普通代理方式,可能只是简单提交部分证据,很可能错失证明双方存在配件买卖事实以及被告违约的关键节点。而刘智律师通过精心准备的证据链,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主张。
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北京某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合计10多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至此,原告南京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合法债权及违约金主张均获司法确认,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虽然本案已经取得了胜诉判决,但考虑到执行环节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刘智律师在诉讼期间已经关注到被告的财产状况。他告知南京某某公司,若后续执行不到位,将根据案件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如申请财产保全、调查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等,为当事人保留了后续维权的路径,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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