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中哪五种情况属于可撤销
以下五种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胁迫方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事后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在达到法定婚龄前,婚姻关系可被撤销。
4.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二、婚姻中可撤销的情况包括哪几种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中可撤销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该请求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三、婚姻中可撤销情形的法律认定标准是啥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撤销情形有两种:
一是因胁迫结婚。“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受胁迫方撤销婚姻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指婚前如不告知可能影响另一方决定是否结婚的严重疾病。另一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夫妻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了解了以上五种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财产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也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如果你正面临可撤销婚姻的困扰,或者对可撤销婚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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