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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要如何把配偶追加成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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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799人看过
导读:要将已离婚的配偶追加成被执行人,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即便离婚另一方仍可能被追加。可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申请并提交债务形成于婚姻存续期、用于家庭生活等证明材料,法院审查属实会依法追加;若为个人债务则不能追加。
已离婚要如何把配偶追加成执行人

一、已离婚要如何把配偶追加成执行人

首先需明确,若要将已离婚的配偶追加成被执行人,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性质。

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另一方仍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此类情况,你可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如债务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证明材料。法院经审查属实后,会依法追加其为被执行人。若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则不能追加其已离婚的配偶。

二、已离婚后追加配偶为执行人有何法律流程

离婚后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需按以下流程:

首先,准备好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申请追加的事实及理由等。同时,准备证据材料,如婚姻关系证明、债务发生于婚姻期间的证据、离婚协议等。

然后,向执行法院提交上述材料。执行法院会进行书面审查。若案情复杂,会组织听证,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

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会裁定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已离婚后追加配偶为执行人需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后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申请追加。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申请追加时,需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当我们探讨已离婚要如何把配偶追加成执行人时,除了了解追加的方法,还需知晓一些相关情况。比如追加配偶为执行人后,其财产执行的范围如何界定,是仅以夫妻共同财产中其应有的份额为限,还是会涉及到其个人财产呢?另外,若配偶对被追加为执行人存在异议,又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些都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你在已离婚把配偶追加成执行人的过程中,或者对后续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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