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关注。上诉人内蒙古奈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高XX就借款利息问题产生争议,高XX委托了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刘昊东律师和孙XX律师处理此案。刘昊东律师自2019年3月执业以来,已承办了大量案件,在民间借贷等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案件中,XX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高XX借款共计15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前期XX公司能履行偿还借款利息义务,但本金始终未偿还。截止至20XX年X月X日,经协商抵顶部分债务后,借款本金变更为1493万元。此后,XX公司偿还了部分本金,但剩余款项既不偿还,也未按约定处分抵押物。刘昊东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高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XX公司上诉称高XX是职业放贷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应属无效,且已支付高额利息,不应再支付相关利息。刘昊东律师指出,高XX并非职业放贷人,除本案外无其他涉诉民间借贷案件,其出借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及法律规定。同时,XX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支付高额利息,其主张与事实严重不符。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借贷关系明确,XX公司应偿还借款993万元,并依据高XX自认的利息偿还情况确定未付利息。刘昊东律师对于法院的这一认定表示认可,认为这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公正裁决。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款抵押合同》合法有效,XX公司未能提举有效证据证明高XX为职业放贷人,一审判决XX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驳回了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刘昊东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高XX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在这起案件中,刘昊东律师严谨的办案态度和精准的抗辩思路,为案件的公正裁决起到了重要作用。刘昊东律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专业的诉讼能力与高效的办案风格,处理更多的法律案件。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