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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起纷争,责任与赔偿如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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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7 · 1892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 刘晟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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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2820191008923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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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人在乘车途中遭遇事故受伤,保险、雇主、车主三方,谁该承担赔偿责任?又该赔多少?法院将给出怎样的判决?
交通事故赔偿起纷争,责任与赔偿如何定?

案件事实背景

2023年9月5日7时30分,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及其他三名雇工前往瓜地干活。当车行驶至国道218线路段时,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翻下路基,各某某等人受伤。经尉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各某某在该事故中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各某某被送往尉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诊断为右尺骨鹰嘴骨折、腰椎体压缩骨折,路某某支付了此次住院医疗费10683.84元。2024年5月9日,各某某在河南省鄢陵县人民医院进行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住院9天,产生医疗费7580.79元。经鉴定,各某某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均构成十级伤残;营养期限70日、护理期限60日、误工期限130日;残情系案涉事故完全作用所致,产生鉴定费3180元。

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路某银均系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发生时各某某处于提供劳务途中。事故后路某某于2023年10月25日向各某某支付20000元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未果。各某某遂委托刘晟律师及团队,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人民法院。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各某某的各项损失数额如何认定

法院查明的事实:法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确认了各某某的伤情、治疗情况、伤残等级以及“三期”期限等。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主张各项经济损失162074.27元,并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对部分项目的数额提出异议。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结合证据和当地赔偿标准,对部分项目数额因证据不足进行了调整,最终锁定核心损失150506.23元。比如误工费、护理费等,法院按照合理的标准和期限进行了核算。

第二,被告一应如何承担保赔偿责任

法院查明的事实: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一处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原告为车上人员。

双方各自主张:保险公司提出“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适用”的抗辩。原告方主张应在“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范围内足额赔付。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可原告为车上人员不适用三者险,但支持原告主张,认定被告一应在“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被告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各项损失66131.7元。

第三,被告二、被告三是否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责任比例

法院查明的事实:路某某是肇事司机,路某银是车主,二人都是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发生时各某某处于提供劳务途中。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主张被告二、被告三对超出保险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二主张“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不应再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案涉事故系雇主接送雇员提供劳务途中发生,不属于“好意同乘”,路某某作为肇事司机及雇主,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路某银作为车主若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判决被告二路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各某某赔偿各项损失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30683.84元),驳回各某某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

第四,被告二主张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是否成立

法院查明的事实:案涉乘车行为是雇主接送雇员提供劳务,案涉协议签订时二次手术尚未进行。

双方各自主张:被告二主张“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方驳斥该抗辩,指出案涉乘车行为不属于“好意同乘”,协议未涵盖全部损失,且协议不对抗原告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纳原告方观点,认为案涉乘车行为系雇主接送雇员提供劳务的附属行为,不符合“无偿搭乘”的好意同乘构成要件;案涉协议签订于二次手术前,未涵盖全部损失,且协议仅约束双方,不能对抗原告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驳回被告二的免责抗辩。

整体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

1.被告一中国某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各项损失66131.7元;

2.被告二路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各某某赔偿各项损失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30683.84元);

3.驳回各某某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70.74元,由各某某负担461.62元,路某某负担1309.12元。最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固定事故证明、医疗病历、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这些是后续索赔的基础。其次,如果涉及保险理赔,要清晰区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驾乘人员保险的赔付范围,弄清楚自己能获得哪些赔偿。最后,在签订赔偿协议时,要考虑周全,确保协议涵盖所有损失,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在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法院通过审理,厘清了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的责任边界,让各某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刘晟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了数百起案件,在处理这类纠纷时经验丰富。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的关键所在。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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