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忻州发生的一起xxxxxxx项目中的合同诈骗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与被告人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国家专项资金61.597898万元,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吕泽宇律师作为被告人A的辩护人,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吕泽宇律师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在实习及执业过程中,他在律所刘主任的指导下办理多种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此次面对这起合同诈骗案,吕泽宇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
在被告人A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他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向法院申请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像审计报告、银行流水、合同文件、证人证言等核心证据,他都进行了仔细研究。通过对这些证据的细致梳理,吕泽宇律师发现了本案存在的关键辩护点。
吕泽宇律师指出,被告人A的行为系为避免公司利益受损,并非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而且案发前,其所在公司已将全部未完工工程款退还,有效降低了社会危害性。同时,被告人A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符合从宽处理的条件。另外,考虑到被告人A个人经济状况不佳,无财产可供执行,吕泽宇律师请求法院在罚金刑上予以考量。
在庭审过程中,吕泽宇律师围绕上述辩护要点,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法庭充分阐述了辩护意见。他强调被告人A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低,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他的据理力争,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A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已缴纳),涉案工程款306815.49元依法退还xx县财政局。吕泽宇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及较轻的刑罚,也再次展现了他在合同诈骗案件辩护领域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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