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商标侵权案:合法来源抗辩为开发商免除巨额赔偿

商标侵权案:合法来源抗辩为开发商免除巨额赔偿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075人看过
导读:佛山一家电气公司发现南通的部分企业在开关插座产品及宣传中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标识,认为自身商标权受到侵害,一纸诉状将相关企业告上法庭,其中包括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电气公司要求XX公司拆除已交付或正在建设项目中的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4万元。一审法院认定XX公司不构成侵权,驳回了电气公司的诉求,但电气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商标侵权案:合法来源抗辩为开发商免除巨额赔偿

王丹律师代表XX公司进行抗辩。她指出,XX公司作为涉案小区的发包人,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将工程整体发包给案外人施工,与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存在直接的买卖关系。而且,XX公司在招标文件中从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在相关材料品牌调整通知中还列明了多个品牌,并未限定使用该品牌。同时,XX公司主观上无过错,作为开发商,已尽到合理的审查注意义务,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南通松”产品可能侵害他人商标权,符合合法来源抗辩的法定条件。

二审法院认为,XX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采购被诉侵权产品并附加劳务后,将建设工程成果交付给XX公司,再由XX公司转售给业主,此行为构成“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属于侵权行为。但XX公司能够举证证明被诉侵权产品系由案外人在包工包料工程中提供,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XX公司明知该产品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涉案小区已交付多年,居民已入住多年,若判令拆除已交付小区中的开关插座,将导致商标权人与小区居民利益失衡,故对已交付小区不再判令拆除,但要求XX公司在尚未出售的楼盘和将来拟开发的楼盘上不得使用侵权产品。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中对XX公司的部分认定,但改判结果实际维持了XX公司不承担赔偿及拆除责任的有利状态。

王丹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通过充分举证和论证,成功说服法院适用合法来源抗辩条款,为XX公司免除了24万元的赔偿请求及全部诉讼费用分担责任。同时,避免了XX公司因大规模拆除开关插座产品而产生的巨额成本、工期延误及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群体纠纷,维护了公司的商业声誉和正常经营。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在包工包料工程中,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未指定侵权品牌,且已尽到一般合理注意义务,以避免陷入商标侵权纠纷。一旦遭遇此类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

商标最新文章

遇到商标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