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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恶意商标侵权诉讼怎么办?信之源律所“在先权利+权利滥用”双抗辩驳回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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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514人看过
商标专业律师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31110000765506601W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238525526
案例展示:3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22年专注法律诉讼业务,连续多年被司法局授予“海淀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更是“信用中国•律师行业十大诚信律师事务所”“北京优秀律师事务所”《法治中国60′》和《法治进行时》指定合作律所、 “大数据类公司专业法律顾问单位”。本所办案的律师团队主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牌高校,多数拥有硕士、博士学历。为了让客户体会到高效便捷,信之源律所将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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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诉商标侵权,不一定是你真的侵权,也可能是对方在“玩火”。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商标侵权案,成功以“在先权利”和“权利滥用”为核心抗辩,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遭遇恶意商标侵权诉讼怎么办?信之源律所“在先权利+权利滥用”双抗辩驳回全部诉求

一场“抢注式”的恶意诉讼

原告李某主张其系某英文商标的注册权人,指控某贸易公司进口、销售及许诺销售使用近似标识的护肤品,要求停止侵权赔偿50万元。该贸易公司委托信之源律所应诉。

信之源律所的三层防御体系

1.在先权利:律所调取大量证据证明,该贸易公司早在2017年即在瑞士注册取得相关商标,2018年起获得瑞士某公司授权作为品牌独家总经销商,2019年完成备案、参加进博会、办理检疫手续,在中国市场已形成稳定认知。

2.正当使用:公司使用标识具有正当来源和历史沿革,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

3.权利滥用:原告李某名下曾注册40余枚商标,且其关联公司无实际生产场所,属于典型的“囤积商标+恶意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认定被告享有合法的在先权利基础,原告构成权利滥用。

行业意义:这起案件展示了信之源律所在知识产权领域“进攻型防御”的能力——不只是在法庭上否认侵权,而是主动举证在先使用、反诉对方权利滥用,从而彻底瓦解原告的诉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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