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某经营着一家文化艺术公司,主营高端管乐器进口、销售与艺术培训。202X年,他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查。起初,B某觉得问题不大,觉得自己只是欠缺对海关政策的理解,被供货商误导才涉案,认为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然而,海关初步查明,B某通过水客带货、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性质三种模式走私乐器,初核偷逃税额超过100万元。一旦数额巨大认定成立,B某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无缓刑可能。B某慌了,他深知一旦自己被判实刑,公司将难以为继,员工也会失业。他自己尝试解释情况,但根本没用,情况似乎越来越糟,他整日焦虑,反复想不通怎么就走到这一步了。
后来,B某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周文达律师。周文达律师执业多年,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的精细化办理。
周文达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分析案情。在梳理证据时,他发现了两个关键细节。一是走私行为是为公司经营所需,违法所得也归公司账户,并非B某个人牟利;二是海关核定税额中存在数量重复计算,且把合法交易也混入了走私数额。
围绕这两个细节,周文达律师制定了策略。对于主体定性,从单位犯罪展开体系化论证,形成书面辩护意见提交检察机关,还检索并提交相关典型案例;对于税额核减,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海关核定证明书》开展实质审查,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同时,指导B某和公司全额退缴税款,启动企业合规整改,提交类案供办案机关参考。
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检方认为B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且偷逃税额巨大。周文达律师则强调本案系单位犯罪,B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责任,偷逃税额已核减至95万元以下,法定刑三年以下,B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缴税款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公司已完成合规整改工作,宣告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最终,法院采纳了周文达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被告人B某被判处缓刑。拿到判决书时,B某和家属紧张的心情终于舒缓,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企业经营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避免因无知犯错。第二,涉案后要积极配合,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经营一定要合法合规,遇到法律问题不要盲目慌张。在这个案子里,周文达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辩护思路,抓住主体定性和税额核减的关键细节,为B某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不愧是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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