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于2018年与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燃气供销合同及补充协议,该公司作为用气、付款及结算单位。然而,合作过程中,该公司超付了气款,燃气公司仅退还了部分款项,仍有64万余元未退还。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却一审中被驳回。
一审法院以合同无效、原告诉求超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诉求。面对这一不利局面,该公司委托胡潇律师提起上诉。二审中,胡潇律师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针对性地提交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他主张该公司已完善资质,合同应属有效;聊天记录则证明该公司始终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庭审过程中,胡潇律师充分举证质证,有力地反驳了一审中合同无效及超诉讼时效的认定,全力维护上诉人的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胡潇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要求被上诉人十五日内退还上诉人超付天然气款646305.74元,同时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求及上诉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法院认为,上诉人合同履行期间完善了燃气经营资质,案涉合同有效;聊天记录证明其持续主张权利,未超诉讼时效;被上诉人应退还超付气款,因合同未约定退款时间,利息诉求不予支持。
对于企业来说,商业合作中遇到类似超付款项的情况,首先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面对一审不利判决时,不要轻易放弃,应积极寻找专业律师,重新梳理案件,挖掘关键证据,争取二审中实现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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