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法院判定内蒙古XX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方)对工程坍塌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同时承担对应比例的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然而,二审却全面撤销了一审不利判决,建设方最终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一反转结果令人惊讶,背后的代理律师刘亘煜究竟采取了怎样的策略?
一审中,承包方起诉实际施工方承担工程坍塌后的清理、重建经济损失,并未要求建设方担责,但一审法院却超出原告诉讼请求进行裁判。刘亘煜接手二审代理后,第一时间全面调取、梳理了本案一审全案卷宗、施工合同、另案裁判文书、鉴定意见等全部案件材料。
他能如此迅速且全面地进行材料梳理,得益于其丰富的办案经验。自2013年执业至今,刘亘煜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40%。这种大量的实务积淀,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能够熟练地从众多材料中找到关键线索。
深入拆解案件事实与一审裁判逻辑后,刘亘煜精准锁定了本案二审翻盘的两大核心突破口:一是一审判决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问题,二是一审判令建设方承担责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围绕这两个突破口,刘亘煜制定了完整的上诉策略,形成了四大核心代理意见。其一,原审原告未起诉建设方承担责任,一审法院主动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属于严重程序违法。其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建设方并非承包方与实际施工方之间合同的缔约主体,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三,建设方已与承包方就工程坍塌责任承担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已由法院作出生效民事裁定书确认,原审判决与生效法律文书冲突。其四,案涉工程坍塌的根本原因是实际施工方材料不符合约定、焊接质量不达标,以及承包方违法转包、无设计资质违规指导施工,建设方作为发包人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二审庭审中,刘亘煜的专业能力再次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向法院完整提交了工程审批文件、政府整改通知、生效裁判文书等五组关键新证据,有力证实了案涉工程的合法性与建设方无过错的事实。同时,围绕程序违法、责任认定、法律适用三大核心问题,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进行全面、专业的释法说理,精准反驳了对方的抗辩主张。这背后离不开他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其法学本科学历为他在法律条文的运用和法理的阐释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刘亘煜的上诉观点,作出终审判决,全面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改判由实际施工方承担工程坍塌70%的赔偿责任,彻底免除建设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同时无需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及司法鉴定费。
案件虽然结束,但留下的影响却不容忽视。这起案件不仅为建设方免除了近三十万元的直接赔偿责任,更纠正了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与事实认定错误。它也提醒着法律从业者,在处理复杂的建设工程纠纷时,要精准把握程序要点,深度厘清工程责任主体与过错比例,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司法审判来说,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事实依据是公正裁判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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