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伤害罪案件里,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对最终的起诉决定起着决定性作用。2018年开始执业的黄传斌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诉讼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程序关键点。
黄传斌律师接案后,首个关键动作便是申请查阅全部侦查卷宗。自2018年执业以来,黄传斌律师承办了大量刑事诉讼案件,其中故意伤害罪案件也有不少。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是核心所在。通过仔细阅卷、核实案情,黄传斌律师发现了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
随后,黄传斌律师向厦门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申请书,请求对金XX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XX年X月X日,黄传斌律师在申请书中指出,金XX在本案中存在诸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如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同时,从证据角度来看,案件中的部分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充分证明金XX构成故意伤害罪。
检察院初步答复称,虽然金XX有一些从轻情节,但现有证据仍显示其有犯罪嫌疑,目前不能确定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黄传斌律师于当日补充理由,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详细阐述了金XX的行为符合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且综合考虑其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经过再次审查,最终在20XX年X月X日,厦门市XX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金XX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黄传斌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为金XX争取到了相对不起诉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成功辩护,再次体现了黄传斌律师在刑事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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