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复杂的离婚纠纷案件,男方作为原告第三次起诉离婚,主张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多分房产,并要求女方承担债务。而被告女方在吴磊律师的代理下,应诉离婚纠纷,争取子女抚养权、多分夫妻共同财产、驳回男方不合理诉求。
案件最初,女方掌握的证据有女儿长期由自己及外祖母照料的相关证明,以及自己患有疾病丧失再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然而,女方缺失能有力驳斥男方家暴、转移财产指控的证据,也缺乏对财产来源、出资、还贷、增值等情况详细梳理的证据。
吴磊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在抚养权方面,他收集了女儿与母亲、外祖母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稳定生活环境的证据,比如邻居的证人证言、学校老师的证明等;同时,强化女方丧失再生育能力这一关键证据的证明力。在财产方面,他逐笔梳理4套房产(婚前2套、婚后2套)、车辆、养老金、企业年金、存款、转账等财产的来源、出资、还贷、增值、约定等情况,收集购房合同、银行转账记录、还贷凭证等证据。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男方对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质证称,女方没有能力照顾好孩子。吴磊律师回应,女儿长期与母亲和外祖母生活,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且女方丧失再生育能力,依法应优先考虑由女方抚养,同时男方存在拉黑失联、未尽抚养义务、驱逐妻女等行为,不适宜抚养孩子。在财产分割上,男方对财产分割证据提出异议,认为某些财产应归自己所有。吴磊律师则精准适用法律,认定丽水房产财产约定书非真实意思,按共同财产处理;婚前房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依法分割;婚后学区房按贡献与照顾子女女方原则分割;合理认定赡养支出,剔除不属于转移财产的部分。
最终,法院准予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18周岁;4套房产、车辆、养老金、企业年金依法分割,女方最终获补偿款463060.83元;驳回男方巨额债务、不当财产主张。
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吴磊律师采取了多方面的方法论。一是全面收集与案件核心争议相关的证据,不仅关注关键事实,也不放过细节证据;二是精准梳理证据链条,明确各证据之间的关联和证明力;三是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对证据进行合理分析和运用,以有力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