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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被“小三”拿走,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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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783人看过
财产分割专业律师 李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6年
律所: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120101190764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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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4年7月2日,张X和王X登记结婚。然而,王X却在婚姻存续期间,和李X发展起了不正当男女关系。王X背着张X,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了李X,有转账,还买了车。张X发现后,气坏了,直接把李X告上了法庭,要求李X返还56723.35元、一辆豫LD23599五菱牌小型新能源汽车,赔偿30000元精神损失费,还得公开道歉,同时让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
夫妻共同财产被“小三”拿走,还能要回来吗?

李X可不承认,说源汇区法院没管辖权,还坚称自己和王X只是朋友,经济往来是正常的借款还款。她还说车是她父亲赵X买的,不构成不当得利。王X也帮着李X说话,称两人是朋友,经济往来正当。赵X则表示车是自己贷款买的,让法院驳回张X的请求。

这时候,张X委托了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李丹律师来帮自己打官司。李丹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已经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她带着团队,仔细研究了案件,抓住了每一个细节。

庭审中,双方都拿出了证据。张X这边提供了转账记录、对话录音;李X和第三人则提交了转账凭证、车辆贷款偿还证据。法院对这些证据进行了审查核实。

最终,法院判决李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张X56608.35元,驳回了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4元,李X承担642元,张X承担342元。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通过张X提供的对话录音,能认定王X和李X是情人关系,这种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给李X转账,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他的处分行为不正当,让张X财产受损,李X拿这些钱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经过核算,双方转账差额是56608.35元,所以李X得返还。而车登记在赵X名下,赵X又有偿还贷款的证据,所以张X要求返还车辆和过户的请求,法院没支持。另外,这是不当得利纠纷精神损害赔偿和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和本案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也不一起审理。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得到一些启示。首先,在婚姻里,要多留意夫妻共同财产的动向,别让对方偷偷把财产转移了。要是发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最后,如果遇到法律问题,要尽快找专业的律师帮忙,他们能帮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的结果,证明了张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一定的维护。李丹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打下的基础,让她在处理这类婚姻家事案件时格外从容。执业的这些年里,她办过800余起同类案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才让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为张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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