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引纠纷
2014年,XX银行温州XX与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签订8000万元综合授信合同,同时乐清市XX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分别签订最高额2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合同。2015年4月,银行向XXX电子发放200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XXX电子未足额还本付息,各保证人也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的这笔巨额贷款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一场法律纠纷就此拉开帷幕。戴芬芳律师接受银行委托,开始了这场维权之战。
专业梳理定事实
戴芬芳律师接手案件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她仔细梳理授信、保证、贷款等多份合同关系,将借款与担保事实固定下来,确保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在计算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时,她精准无误,明确了债权金额,避免了主张错误。依据担保X,她主张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将全部责任主体纳入诉讼,为银行债权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胜诉保障债权
经过戴芬芳律师的努力,案件有了圆满结果。法院判令浙江甲XX电子有限公司偿还银行本金2000万元、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及复利。乐清市XXXX仪表九厂、温州XX公司、刘某、王X在2400万元最高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XXX电子追偿。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银行的债权得到了最大化的保障。
深耕领域展实力
戴芬芳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此次贷款逾期案件的胜诉,不仅体现了她在金融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她在公司治理、股权架构设计等细分类型上的丰富实践经验。她秉持“忠君之事,互利共赢”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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