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王彦栋律师接受委托后,看到的初步情况不容乐观:被执行人仿佛是一个“空壳”,没有明显的财产线索,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这起案子的棘手之处在于,如何在看似无迹可寻的情况下,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突破口,让胜诉判决得以落地变现。
突破口在哪里呢?王彦栋律师决定从调查入手。他立即启动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与工商档案。在查阅过程中,他发现流水断档与公司更名相关。于是,他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原来,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验资报告。王彦栋律师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将原始股东、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准备,案子有了实质进展,对方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采取以诉促执策略后,局面开始变化。王彦栋律师同步推进执行与追责诉讼,给被执行人及股东施加了巨大的压力。最终,这一策略迫使被执行人及股东主动和解。法院支持了王彦栋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原告债权全部实现。在这个案子中,王彦栋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他通过执行阶段穿透调查、追加股东责任,让原本看似无法执行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为当事人实现了胜诉判决的落地变现。
这起案子看起来特殊,其实暴露出建设工程领域一个普遍痛点——执行难。很多时候,胜诉方拿到了判决书,却拿不到钱。王彦栋律师相信,再复杂的纠纷也怕“较真”两个字——较真每一份档案、每一笔流水、每一个可能的证据。这个案子之后,当事人对王彦栋律师充满了感激。对于陷入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愿意深入调查、不放过任何细节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