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原本觉得,有生效判决在,拿回自己的钱只是时间问题。毕竟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公司欠他钱就得还。所以一开始,他没太把执行的事当回事,觉得这就是个走流程的事儿。
可当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卢某慌了。他自己试着联系公司,公司却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他又去打听公司的情况,发现公司已经“空壳化”了,根本找不到能执行的财产。卢某反复想不通,自己的钱难道就没希望了吗?他焦虑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对。
后来,经人介绍,卢某找到了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天成律师。吴天成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经验丰富。
吴律师接手案件后,并没有局限于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框架。他深入梳理该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发现股东张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这个细节被卢某完全忽略了,可它却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吴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卢某收集相关证据,调阅公司的工商档案,查看股东的出资情况。同时,他还准备了详细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且存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庭审前,吴律师将该公司与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在庭审前置程序中,吴律师向被告方阐明了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被告方认识到自己难以推卸法律责任,还没等到开庭审理,某公司与股东张某便主动提出和解。
卢某在整个过程中一直非常紧张,担心自己的债权还是无法实现。当听到对方提出和解并愿意全额归还本金时,他长出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最终,卢某与对方达成协议,全额拿回了拖欠已久的本金。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公司无财产执行时,别放弃,查查股东出资情况。第二,保留好相关合同、判决等证据,关键时刻能用上。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面对看似无解的执行困境,不要轻易放弃。只要找到关键的法律救济途径,就能实现债权。在这个案子里,吴天成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抓住股东未全面出资这个被忽略的点,帮助卢某成功拿回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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