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林X主张朱X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4万元,承担诉讼费。其依据是,2017年10月1日朱X因资金周转向其借款60万元,双方签订个人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和月利息。2018年1月31日又签订借款确认书还款计划书,但朱X到期未还。庭审中,林X举证借款支付方式为支付宝转账38笔共计138600元、微信转账5笔共计5500元,其余为现金支付,但现金支付部分未提交证据。
被告朱X的初始困境较为明显。原审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结合林X提供的照片及转账记录,认为朱X与林X存在借贷关系,判决朱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朱X面临的不利事实是原审已有生效判决,且林X提供了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据缺口在于,朱X虽主张借款涉嫌赌债,但缺乏有力证据支撑,原审中也未充分行使辩论权利。
胡雨薇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事实不清和法律适用错误切入。针对原告的主张,律师指出林X通过隐瞒真相、虚假陈述,捏造民事法律关系。从转账记录看,林X给朱X转账金额零散,未提交现金支付资金来源证据,有违民间借贷常理。同时,朱X在同期向林X转账339268元,林X起诉时隐瞒了还款事实。此外,根据朱X提供的微信及支付宝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证明借款涉嫌赌债,原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
庭审中的关键交锋在于对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的质证。原告林X认为转账记录证明借款事实,而胡雨薇律师指出,转账记录显示双方资金往来频繁且金额零散,不符合正常借贷习惯。朱X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部分转账涉及赌债,微信聊天记录也有双方涉赌内容及输赢结算记录。这有力地反驳了原告关于借款的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的观点。法院认为,依朱X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林X涉嫌犯罪,林X的起诉应予驳回,撤销(2019)陕0113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
从该案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仔细审查原告证据,找出不符合常理之处,如转账金额、支付方式等;二是收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案件事实与原告主张不符;三是关注法律适用,指出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错误,维护被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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