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某某公司与何某某存买卖合同关系,何某某以未进行工商登记的“XX厂”名义,向资某某公司采购化工材料。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资某某公司按约定供货,累计产生货款365862元。何某某仅支付20000元后便不再付款,2023年8月双方对账确认仍欠345862元,此后资某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
这起案件存诸多难点。一是没有书面合同佐证交易关系,这使得交易的真实性和具体条款难以确定;二是交易主体不规范,“XX厂”未进行工商登记,责任主体难以明确;三是被告何某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增加了维权的难度。
单嘉妍律师接手案件后,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她首先明确责任主体,通过梳理对账单签名、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记录等交易痕迹,确定何某某作为“XX厂”实际经营者,应承担货款支付责任,避免了因主体模糊导致的维权受阻。
接着,单嘉妍律师固定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她整理了两份对账单(含何某某本人签名及员工代签版本)、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凭证等,核实对账单中的货款金额和付款情况,确认微信聊天记录里的交易合意、对账确认及催收事实,以此佐证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及欠款事实。
最后,单嘉妍律师精准主张诉讼请求,应对缺席审理。她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明确诉讼请求为追回拖欠货款345862元及利息,并精准确定利息起算时间(2024年12月24日)及计算标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针对何某某缺席的情况,她提前梳理庭审陈述要点,强化证据质证,引导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最终,法院经审理确认资某某公司与何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何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支持了单嘉妍律师代表资某某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何某某向资某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45862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何某某全额承担。
对于企业来说,商业交易中,应尽量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交易主体、货物明细、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若涉及个体经营者或未工商登记的主体,要留存对方身份信息、交易记录、对账凭证等相关证据,明确实际责任主体。一旦遇到对方拖欠货款、拒不沟通的情况,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精准维权,避免企业权益受损。单嘉妍律师这起案件中,凭借精准的判断和专业的操作,为企业解决了欠款难题,彰显了专业律师商事纠纷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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