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一位不知情的配偶,被告是第三者。争议焦点于,配偶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8万余元赠与了第三者,原告起诉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这笔钱,但被告拒不到庭。
案件最初,原告掌握了配偶与第三者之间部分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但这些记录零散且不完整,缺失能完整呈现赠与金额及过程的关键证据。
李凯杰律师介入后,首先进行了证据补强工作。他整合了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将这些不同渠道的转账信息进行梳理和统计,精确计算出赠与的具体金额。同时,他还通过法律程序,对这些转账记录进行固化,确保其法庭上的有效性。
庭审中,这些转账记录成为了关键证据。被告虽未到庭,但律师依据这些证据,以婚外情赠与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被告若对这些证据有异议,按照常理应该会庭上提出质证理由,但由于其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质证权利。律师进一步阐述,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单方擅自赠与大额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该财产应予返还。
最终,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判决第三者返还4万元大额赠与款项,维护了原告的财产权。
处理这类证据问题上,李凯杰律师的方法论是:首先要整合不同渠道的证据,将零散的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统计,精确计算关键金额;其次,要对证据进行固化,确保其法律程序中的有效性;最后,依据法律原则和规定,合理运用证据进行主张和抗辩,以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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