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而离婚协议书则是其中关键的一环。不少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心里就会犯嘀咕,这协议书到底什么时候才正式生效呢?毕竟这关系到两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有些人以为签了字就万事大吉,可实际上没那么简单。下面就来详细说说根据民法典,离婚协议书究竟何时生效。
一、离婚协议书的签订与成立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在协议书上签字后,离婚协议书就成立了。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此时离婚协议书就成立了。但要注意,成立并不等同于生效。
二、以离婚登记为生效前提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登记为生效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他们签完离婚协议书后,拿着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他们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证一发放,离婚协议书就正式生效了。
三、冷静期内协议书效力待定
从申请离婚登记到冷静期结束这一阶段,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待定的。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旦撤回,离婚协议书就不生效了。比如小张在冷静期内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他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就作废了。
四、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书不生效
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最终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是不生效的。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他们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协议书就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双方还是夫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也都不具有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怎么办,协议中的条款是否可以变更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解决实际问题,让你在离婚相关事宜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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