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XX与被告金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多个复杂问题。2018年开始执业的邹炳昂律师,凭借多年婚姻家事领域的执业经验,十分清楚调解程序在这种案件中的决定性作用,他抓住这个机会,试图通过调解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邹炳昂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行动。20XX年,邹炳昂律师团队全面梳理了本案涉及的财产状况,包括两套房产、两辆轿车、红木家具嫁妆以及多笔银行贷款。邹炳昂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余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面对这起复杂的离婚纠纷,他准确把握双方核心诉求。
随后,邹炳昂积极与对方及法院沟通。邹炳昂向法院提出希望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此案,陈述了调解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对双方及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法院初步答复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解。邹炳昂进一步补充理由,强调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虽然存在争议,但也有一定的协商基础,调解更有利于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最终,法院同意组织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邹炳昂始终坚守当事人的核心诉求。针对子女抚养权问题,邹炳昂提出两个孩子分别由双方各自抚养一名,既尊重了长子的意愿,也保障了年幼次子随母亲生活的需求。法院对此方案表示认可,双方也达成了一致。对于婚前财产,邹炳昂坚持女方嫁妆红木家具一套应归女方所有,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最终成功保障了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邹炳昂提出婚后购置的商品房赠与两个儿子共同所有,待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这一方案既实现了财产的妥善处置,也保障了孩子的长远利益,双方也接受了这一安排。对于债务问题,邹炳昂明确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权责清晰,避免了后续纠纷。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准予离婚;长子由男方抚养,次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女方嫁妆红木家具归女方所有;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赠与两子;两辆轿车分别归双方所有;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偿还。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全面实现了女方的核心诉求。邹炳昂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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