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黄先生这事儿,2014年4月,陈先生因资金困难向黄先生借了8万元,还当场写了《借条》。当时两人口头约定月利率2%,但借条上没写明借款期限和利息。之后,黄先生多次催款,陈先生却一直拖着不还,这一拖就是快十年。黄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到了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陈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在民间借贷纠纷等方面经验丰富。
黄先生找到陈律师的时候,满心担忧。因为借款时间太久,又没有书面利息约定,他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回钱和利息。陈律师仔细查看了借条和双方身份信息等材料,发现借条是关键证据。他决定从这张借条入手,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在案件审理时,被告陈先生经法院传票传唤,既不参加庭审,也不提交答辩和证据。而陈昆伟律师在庭上条理清晰地提交了借条等证据,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陈先生偿还黄先生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
再看林先生夫妻的案子。2016-2018年,陈女士为他人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做了连带保证担保。后来债务人没履约,贷款公司申请仲裁,裁决陈女士要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陈女士夫妻俩把厦门的一套两层房产转让给了林先生夫妻。于是,贷款公司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起诉,要求撤销房产买卖合同,让房产恢复原状,还要求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林先生夫妻慌了神,赶紧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
这里面的难点很多。贷款公司坚称房产是100万元低价转让,属于恶意避债。而陈女士夫妇说实际成交价是223万元,并且认为贷款公司的诉求已过诉讼时效。陈昆伟律师经过仔细研究,发现本案的核心在于两份合同:一份是约定成交价223万元的《房产买卖协议》,另一份是备案的100万元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他快速梳理出这两份合同的性质差异,指出100万元是过户申报价,并非实际交易价。同时,整合了转账凭证、中介费收据等证据,构建起完整证据链,证明林先生夫妻是按223万元的市场价支付的全款,交易真实公允。此外,他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明显不合理低价”的认定标准,结合贷款公司自认的房产价值,论证这起交易不满足撤销权行使条件。并且强调林先生夫妻购房时不知道陈女士的债务情况,是善意受让。
在陈昆伟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贷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林先生夫妻成功保住了价值223万元的房产。
从这两个案例中,咱们能学到不少有用的法律知识:
第一,民间借贷中,借条一定要写清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关键信息,即便碍于情面没写,也别忘了保留催款记录等证据。
第二,遇到房产交易纠纷,要保存好交易过程中的各类凭证,像合同、转账记录、收据等,这些都是证明交易真实性和价格合理性的重要依据。
第三,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帮你梳理证据,找到关键的法律依据,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这两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纠纷时,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法律依据,就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哪怕遇到复杂的情况,也不用害怕。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陈昆伟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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